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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万安县航运公司安全教育与培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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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时间:2023-09-26 09:16作者:万安县航运公司

1、学习内容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》 点击学习

2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》   点击答题

3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》 考试成绩


为防治船舶及其作业活动污染内河水域环境,保护内河水域环境,切实做好贯彻实施,现举办一期网络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试。

关于修改〈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〉》解读

交通运输部公布了《关于修改〈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〉的决定》(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26号),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为便于更好理解相关内容,切实做好贯彻实施,解读如下:

2022年7月30日,《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》(国发〔2022〕15号,以下简称《决定》)印发实施。《决定》明确下调“对船舶未按规定保存相关记录簿行为的罚款”数额。为落实《决定》要求,对船舶未按规定保存相关记录簿行为的罚款数额予以下调。此外,为了与上位法保持一致,删除了规章中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不相符的内容,对于采取冲滩方式拆解船舶以及散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装卸、过驳作业未落实防污染措施行为的处罚,将直接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相关处罚规定。


文章分类: 新闻报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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